湖北省財政廳文件
(鄂財采發〔2016〕6號 )
省財政廳關于加強政府采購
內部控制管理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財政局,省直各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
為認真貫徹《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99號,以下簡稱《意見》)的有關要求,結合省委巡視整改意見和我省政府采購工作實際,現就加強我省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工作任務
加強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實現政府采購提質增效的基礎性工作和制度保障。各地、各部門單位和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認真領會《意見》有關精神,提高思想認識,結合實際工作,落實政府采購內控管理的各項具體任務和措施,健全制度規則,從嚴管理,重點防控,切實提高政府采購內控管理水平。要高度重視政府采購內控制度建設,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活動的組織管理水平,加強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將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貫穿于政府采購執行和監管的各環節。以全面管理與突出重點并舉,分工制約與提升效能并重,權責對等與依法懲處并行為原則;以“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為主線;以約束機制健全,權力運行規范,風險機制有力,監管問責到位為目標。嚴防廉政風險和機制法律風險,進一步落實政策功能,不斷提升履職效能。
二、落實責任主體,明確職責范圍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和政府采購監管部門應當根據法定職責開展工作,不缺位、不越位,明責、確責和履職盡責。
(一)各采購人應當明確內部歸口管理部門,強化主管預算單位職責,加強政府采購內控管理,科學設定崗位,明確崗位職責。梳理和評估本單位政府采購執行中存在的風險,加強對本系統及所屬單位政府采購重點環節的審核把關,著重加強采購需求確定、落實政府采購政策功能、采購方式選擇、信息公開、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質疑處理和履約驗收管理等重點環節的管理,嚴格依法依規,落實政府采購主體責任。
(二)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不斷提高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水平,重點在委托代理、編制采購文件、執行采購程序、信息公開、信用信息查詢使用、落實采購政策和質疑處理等方面加強管理。應當嚴格按照委托代理協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不得超越代理權限。對采購人采購需求中不符合政策的傾向性、歧視性內容和不合理要求,應當及時提醒采購人修改并提出合理性建議。同時,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效率,確保政府采購項目規范運行,防止出現質次價高等現象。
(三)各級財政部門要提高自身風險防控意識,建立健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的內控制度和工作機制,履行好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職責。同時,強化依法行政意識,圍繞放管服改革的要求,重點完善采購方式變更審批、采購進口產品審核、投訴處理、監督檢查等內部管理。結合實際,認真找準自身風險點,緊扣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針對巡視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和措施。對重大風險事項重點預防,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
三、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監督檢查
各地、各部門單位和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建立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工作的領導和協調機制,做好政府采購內部控制管理各項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政府采購內控管理工作的督導,強化運行監督。將內控管理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作為政府采購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全面推動政府采購內控管理工作的貫徹落實。同時要運用信息技術手段,不斷創新監督方式,提升政府采購監管能力和水平。
各地區、各部門單位及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按照《意見》和自身實際,切實把握重點環節和緊扣社會關注熱點,明晰事權,認真做好風險防控工作,積極落實政府采購有關政策,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努力實現政府采購“物有所值”制度目標。
附件:《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99號)
湖北省財政廳
2016年10月28日